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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1 / 2)





  猛哥并不认识死者,杀人的原因只是因为一些破烂。猛哥力气很大,很多工地都想招聘他,但是他一一拒绝,用他的话说,他对捡破烂有着特殊的兴趣。他认为捡破烂对他来说,不仅是一份工作,更是一项事业。猛哥很勤快,平时早出晚归地去捡一些垃圾,回来分拣后,他会把一些自己比较青睐的垃圾挑出来,堆放在自己住处门口的小房子里。可是前不久的一天,他从外面捡了破烂回来,却发现有人正在他家门口的小房子里翻找。可想而知,这个人是来顺手牵羊的。

  就在那一瞬间,猛哥的躁狂症犯了,他抄起头盔就冲了过去。对方看到他的来势,直接吓得坐在了地上。猛哥上去掐住他的脖子,用头盔朝他脸上打了一下。这一下,就让死者的鼻子出血了,死者也昏迷了过去。当然,多半是吓昏的。这时候的猛哥,已经不能靠理智来控制自己了,便一下一下地打击,直到死者彻底没有了呼吸。

  人死了,猛哥的躁狂症状仍没有消失,他知道尸体泡在水里会烂,就直接扛起尸体,走了两公里路到了那条小河,恶狠狠地把尸体抛进了水里。

  想象着尸体被泡烂的模样,猛哥满足地笑了。

  在审讯室外旁听完真相的我,匆匆合起笔记本,说:“走,回去找吴老大。我就不信了,这个‘清道夫’还能躲多久!”

  第四案 夺面老屋

  第一章

  “咱也别怕社会影响有多恶劣,毕竟案子已经发生了。我们要做的,还是尽快破案,这样坏事就会变好事了。”转念一想,我接着问,“现场很血腥吗?有多血腥?”

  “说吧,你怎么补偿我们?”我把一沓案件照片摔在吴老大的办公桌上,装作气鼓鼓的样子说。

  “补偿?为啥要补偿你们?”吴老大满脸堆笑。

  “你真是老年痴呆了吧?自己说过的话,这么快就忘了?”我说,“我说你是乌鸦嘴吧,你自己还不信。上次你一说有命案,马上就来命案;上次你说什么‘如果再发一起连环案件,再拿这三个字来,说不准我就有什么发现了呢’。你看,还真来了个连环案件。您这金口玉言啊,还真是灵验。我充其量就是个乌鸦,但您老,能赶得上精卫啊。”

  吴老大和我们关系甚好,玩笑即便开得过分,他也不会生气。

  “精卫?”吴老大嬉皮笑脸地说,“你说的是填海的那个吗?那你就一知半解了。精卫可不是乌鸦,精卫是太阳神的小女儿,化作的是一种花脑袋、白嘴壳、红色爪子的鸟,栖息在发鸠山。之所以叫精卫,是因为它的叫声是这样的,是一种比较凄惨的悲鸣。”

  对于这个文理兼通的老学究,我是肯定说不过他的,于是,我翻了翻眼睛,说:“是啊,悲鸣啊,您老这不是悲鸣吗?”

  “我和你说啊,我觉得你们今年这么忙还遇上系列案件的主要原因,在于你们的那副对联。”吴老大龇着牙说。

  为了提升民警的文化修养,今年春节的时候,厅里办了春联大赛,要求各科室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,创作一副春联。

  我们勘查一组创作的春联是这样的:

  上联:刀光锯影 织起千重法网

  下联:开胸剖腹 洗尽万桩沉冤

  横批:鬼手佛心

  我们找了个喜欢书法的退休老法医,用霸气的字体写出了这副春联。一贴上墙,就受到了各方赞扬,所以我们也顺理成章地获得了一等奖,奖品是一瓶洗发膏。

  这个成绩可不容易,虽然我们每年都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,但不知道为什么,绩效考核总是比不过其他的机关科室。所以,这副宝贵的获奖春联,我们在墙上挂了两个多月,这都春夏之交了,还没撕去。

  “万桩沉冤啊!哈哈!每年需要你们出勘现场的案件,也就二三十起。”吴老大说,“你这得五百多年,才能把万桩沉冤给洗了啊。你以为你是孙猴子啊?肯定是老天怕你们完成不了任务,给你们上上发条。”

  我被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。

  林涛笑着说:“行了,你俩都是为老不尊,别瞎扯了,能说说正事儿吗?”

  林涛一语,把我们从拌嘴中拉了出来。

  “对了,能看出有什么特异性书写特征吗?”我铺开照片,放在吴老大面前。

  吴老大说:“照片林涛传给我了,我也做了仔细比对。从书写习惯和字体的细微特征看,确认是同一个人写的肯定没问题。”

  “我们也知道是一个人。”我说,“作案手段、侵害对象等方面,几乎是一模一样的。”

  吴老大说:“毕竟是在两地作案,首先有证据确证是一个人作案,可以排除一个组织或团体作案的可能性。至少,我们知道了这个嫌疑人的行走轨迹。”

  我点点头,认可了吴老大的说法。

  吴老大接着说:“至于特异性特征,确实不好找。一来毕竟两起案件都只有这么三个字,二来书写载体是墙壁,这样丧失了很多鉴定条件。所以,我开始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来看的。但是,不看不知道,这一看下去,还真是有惊喜。”

  “哦?”我和林涛异口同声地说。

  吴老大把两案的照片在电脑桌面上放在一起,说:“你们可以看出什么端倪吗?不要在书写习惯上浪费工夫,毕竟那个不算是什么特异性。我提示一下,有没有可能有错字?”

  “一共就三个字,而且你不说了吗,凶手有一定的文化程度,怎么会有错字?”我说。

  “文化程度和错字的出现概率不一定成正比。”吴老大说,“很多有广博学识的人,也会习惯性地写错字,不然怎么会有通假字之说?而且有些错字,因为连笔的缘故,并不一定会被人发现。”

  我和林涛仔细地看了看照片,还是一无所获。

  吴老大微微笑了笑,说:“看,‘清’字因为是起笔,所以写得都比较工整;‘夫’字笔画简单,所以也没啥问题;唯独是这个‘道’字。”

  “两起案件,这个‘道’字写得都不太清楚。”林涛说。

  “不清楚不是特征。”吴老大说,“现在不清楚,放大了给你们看。”说完,吴老大把照片放大到只能看到“道”字。

  “我们写‘道’时,走之底里,是一个‘首领’的‘首’。‘首’字下面是个‘自’字,框内应该是两横,但凶手却习惯性地写成了三横,这是个错字。可能他知道应该是两横,但是写的时候,会因为惯性错误造成偏差。”吴老大说。

  我和林涛皱起眉头,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。屏幕上的血字由于放大的缘故,显得像素不足,模模糊糊的,加之凶手本身在写这个字的时候,就因为笔画多、写得也较为潦草,显得更加不清楚了。但是在那个淡淡红色的“自”字里,我们确实能看见三横。

  “这个,靠谱吗?”我把照片转来转去。

  吴老大点起一根烟,深深吸了一口,说:“不一定靠谱。不过,在两个现场中,都发现了同样的特征,虽然不甚清楚,但还是很可疑的。”

  “这个能算是特异性特征吗?”陈诗羽插话问。

  吴老大说:“错字千千万,但同样一个字写错在同一个地方的人,并不多。所以,我觉得没有排查价值,但是至少有甄别价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