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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烟消云散,雨过天晴(1 / 2)


“真的吗?看来我是越来越成功了,那要不你就从了我吧。”鲍鲍听完,确实心情大好地对颜滟说。

齐亦直到这个时候,才突然有点反应过来,除了他之外的这三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。

而他能让明白过来的,最重要的原因,不是因为颜滟介绍了“SB夫妇”,而是鲍鲍说话的声音。

尽管,作为男生的他都觉得鲍鲍很帅,但是听鲍鲍说话的声音,绝对是一个女孩子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鲍鲍是同卵双胞胎,鲍鲍有个姐姐,名字叫鲍美娜,鲍鲍的本名,叫鲍美宝。

这样的名字,和鲍鲍帅气的外表实在是不太匹配。

所以鲍鲍最恨有人提及她的本名,最喜欢人家误会她是男生。

颜滟的“SB夫妇”也并不是随便叫叫的,沈汐和鲍鲍确实已经在申请结婚了。

在澳洲,年满十八岁就可以结婚,但结婚双方必须提前1-6个月填写Notice-of-Intended-Marriage(《预定结婚通知书》)。

把通知书交给Marriage-Celebrant(澳大利亚政府注册的有资质的婚礼主持人),然后才能在预约好的日子正式注册结婚。

年龄要求虽然要比国内宽松得多,但在澳洲结婚不能和国内一样,不用预约申请就直接到民政局去登记。

当然,澳洲也没有民政局的说法,而是很直接地叫出生、死亡和婚姻登记署。

虽然澳大利亚并不是每一个州都已经允许同性恋结婚,但墨尔本所在的维多利亚州是已经可以了的。

同性双方申请结婚的程序和普通的婚姻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
责任和义务也是一样的。

颜滟现在住的这套房子,一开始是鲍鲍和沈汐租的。

“SB夫妇”因为决定结婚,要在墨尔本定居,所以已经买了房子,正在做最后的装修和定制家具。

鲍鲍租Eureka的时候和中介签了三年,如今才刚刚过了两年。

沈汐和鲍鲍一致表示,因为她们两个不想付违约金,所以她们哪天要搬走的话,颜滟就必须把剩下的租约给顶下来。

SB夫妇给出了充分的理由,她们刚买完房,穷的叮当响,她们的婚姻,虽然得到了鲍鲍父母的默许,但是沈汐的父母却是坚决反对的。

两人表示,她们未来堪忧,需要省吃俭用,绝对没有办法负担违约金。

鲍鲍的父母,这些年,早就已经接受,要把鲍鲍当成“男生”的事实,毕竟这个女儿从十四五岁就开始只穿男生的衣服了。

好在姐姐鲍美娜,从来都是相当淑女的,鲍鲍的父母多数时候都会和人说自己生了个龙凤胎。

但颜滟心里很清楚,SB夫妇给出的理由并不是真实的。

鲍鲍家虽然不能说是富甲一方,但绝对是在厦门能排进前十的。

鲍鲍家里又只有美娜和美宝这么一对“姐妹”花,鲍鲍想要穷的叮当响,其实难度还是蛮大的。

真实的原因是,颜滟之前在墨尔本住的房子,因为房东忽然要卖房子,还没有到期就把房子收回去了,临时去找房子的话,一时半会儿也很难找到满意的。

鲍鲍在Eureka的这套房子是三房的,一开始她和沈汐是一人一间,剩下的一间做书房。

两人现在都要结婚了,至少还是可以空出一间房给颜滟住。

况且鲍鲍买的是Docklands的Penthouse豪宅,没个一年半载,是装修布置不完的。(注1)

所以,她们两个人,真的违约的可能性很小,搞不好等到合约到期了,新房都还没有收拾出来。

齐亦上来之前,本来是想着,楼上还有个要和他一决高下的男生,上来之后,才发现自己需要面对的是吵吵闹闹的三个女生。

齐亦要是没有去斯坦福交换过,估计这会儿多少也还是会有点不太容易接受的。

好在他也是“见过世面的”。

尽管齐亦有点被SB马上就将是“夫妇”的事实惊到,但他的心情却忽然豁然开朗了。

颜滟只是和“SB夫妇”同住,他刚刚看到的“帅哥”和颜滟并没有什么超乎友谊之外的关系。

烟消云散,雨过天晴。